关于印发《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农字〔1999〕第 227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9年8月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9年8月6日
关联知识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农业事业费管理,规范农业事业费支出范围,根据《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方什政策,我部重新制定了《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现随文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什么困难,请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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