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2000〕第 994 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0年12月2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0年12月27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将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00]34号)精神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无相关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