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库〔2002〕第 40 号
  • 【法规类别】国库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2年2月28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2年2月28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目前,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更换正版软件的工作已经完成,采购软件的财政资金也已经支付完毕。为了使各部门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账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1.凡属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部门,其采购正版软件资金的账务处理也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即: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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