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于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至关重要。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厅(局),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