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0号(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中有关俄罗斯企业英文名称更正事项)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0〕第 20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0年4月6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8月22日起,调整部分俄罗斯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其中,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Voronezhsintezkauchuk)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02%(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7号)。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决定将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英文名更正为“Voronezhsynthezkauchuk”。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3月25日起,对以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Voronezhsynthezkauchuk)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丁苯橡胶,海关按照4.02%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以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Voronezhsintezkauchuk)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丁苯橡胶,海关按照“其他俄罗斯公司”38.00%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3号、2005年第62号、2006年第47号、2006年第48号、2007年第64号、2009年第60号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4号联合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12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