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口计生委: 为规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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