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3号(关于调整化肥出口关税)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0〕第 73 号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0年11月30日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则号列:31021000、31053000、31054000)按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75%的特别出口关税。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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