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10〕第 127 号
  •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0年12月27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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