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对2011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现公布《2011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并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1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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