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11〕第 98 号
  •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1年2月1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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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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