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25号

  •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第 25 号
  • 【法规类别】财政部公告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1年5月1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5月13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贴现(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96.3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58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1%,本期国债2011年5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18日发行结束。5月20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11月1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11年5月16日至5月1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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