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 【法规文号】财企〔2011〕第 35 号
  • 【法规类别】企业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1年3月1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3月18日
关联知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2010年,各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各级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撑。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质量,推动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再上新台阶,财政部对2010年度企业效益月报(以下简称月报)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综合考评,决定对铁道部等中央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中央管理企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等地方财政厅(局)予以通报表扬(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和通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月报报送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0年,各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重视企业财务月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程序,保证了月报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效益月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提高月报编报效率,各单位大力推进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整合,为提高财政企业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供了技术保障。中钢集团、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单位重视信息化建设,建立起集业务、财务、人力资源、客户关系于一体的ERP系统,实现了集团财务管理的统一、集成和共享,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启动财务优化项目,开发了快报、月报、季报、PBC等报表系统,实现了与财务分析系统的自动对接,提高了报表质量和报送速度。中国电信集团等单位加强财务“一本账”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将全国各所属单位的财务总账进行集中管理,确保全集团财务报表取数口径的统一,减少了报表编制过程中的人工干预,提高了账表数据一致性。宁夏、甘肃等地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企业效益月报网络报送系统建设,有效解决了企业财务信息上报环节多、差错率高、工作量大、上报时间迟缓等问题,增强了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扩大了信息收集覆盖范围,建立了财政与企业的沟通平台,为政府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依据。厦门市财政局针对月报户数过少的问题,积极查找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通过采取加强企业财会人员培训、将重点中小企业纳入月报直报系统等措施,促进了企业效益月报覆盖范围的扩大和数据质量的提高。

  二、深入挖掘财务信息内涵,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2010年,各单位深入挖掘财务信息内涵,积极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工作,为制定企业改革发展政策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招商局集团等单位通过实施财务分析精细化工作,对存货、长期投资等关键资源和要素进行重点分析,深入研究分析财务数据背后的生产经营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不足,为提高企业效益和加强管理提供了依据。山西省财政厅、河北省财政厅等单位积极适应经济形势和宏观管理的变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在月报分析中突出对优势支柱产业、省直重点监管企业的监测和分析,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的实用性。山东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等单位在月报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改革发展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围绕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撰写的多篇专题分析报告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加强本单位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同时,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财政部做好经济运行的全面分析工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黑龙江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等单位积极参与财政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及时主动上报内容全面、分析独到、建议可操作性强的较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财政部全面做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特别是制定财政企业政策和加强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重视解决月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创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新局面

  2010年,企业效益月报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工作主动性差,月报上报不够及时,影响了全国月报数据的汇总。二是部分单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时常出现数据误填、漏填、错位等基础性错误,影响了月报及时、准确汇总分析。三是部分单位忽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极个别省市财政厅(局)多次未按财政部要求上报分析材料,影响了财政部对全国情况的全面分析。四是一些单位月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月报工作人员频繁变动,业务基础薄弱,财务会计基础知识缺乏,影响月报数据质量和监测分析水平的提高。对于上述问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及时加以整改。

  2011年,各单位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月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企业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分析力度,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重视分析和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加强与财政部的信息交流和工作沟通,全面提高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水平,使企业效益月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宏观调控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大局。

  附件:2010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通报表扬单位名单

  一、中央部门

  铁道部、公安部、教育部、农业部、水利部、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外交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贸促会、新华通讯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

  二、中央管理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三、地方财政厅(局)

  河南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天津市财政局、吉林省财政厅、河北省财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厦门市财政局

  财政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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