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1〕第 20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1年6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6月28日
关联知识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财务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发布以来,有关各方积极开展贯彻实施工作,许多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严格组织实施,努力探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为企业内控设计的时间表,2011年,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68家公司将率先全面执行。同时,为了配合内控的全面有效实施,另有216家公司参加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试点工作。2011年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实施与执行的元年。

  为配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帮助企业深入理解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协助企业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和正确评价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有效构筑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防火墙”,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联合主办,《中国会计报》协办,开展2011年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

  协办单位:《中国会计报》

  二、征集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企业内部控制执行;

  (3)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4)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

  (5)设置合理的内控机构;

  (6)设计企业目标及责权体系;

  (7)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8)设计内部审计机制;

  (9)完善企业法制环境;

  (10)集团公司整体财务控制;

  (11)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2)建立有效的内外部沟通流程;

  (13)企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14)企业内控监督检查方式。

  三、征集对象

  (1)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其他企业;

  (2)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

  (3)会计师事务所;

  (4)管理咨询公司;

  (5)行政事业类单位等对企业内部控制有研究的各界人士。

  四、征集要求

  搜集整理的经验材料及撰写的理论文章应当经过实践检验,被证明行之有效,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每篇征文字数在5000字以内,请按照A4、宋体、四号字打印,邮寄至中国会计报社,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gkjbn@163.com。投稿请标注“内控案例、有奖征文”字样。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甲54号中国会计报社中国企业内控有奖征文活动评委会 高红海(收),邮编:100161,电话:010-63803893。

  来稿请同时邮寄至财政部会计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li-jing@mof.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李静(收),邮编:100820,电话:010-68553032。

  五、评选奖项

  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奖项、名额、奖金设置如下:

  一等奖   10名   2000元

  二等奖   20名   1500元

  三等奖   50名   1000元

  鼓励奖  100名    奖励内控经验材料选编

  另设组织奖20名。上述奖项,均有获奖证书。

  六、评选程序

  征文活动自截止之日起,由评审委员会认真筛选和评议,选出获奖征文并进行公示,公示有效后确认奖项并予以颁奖。获奖征文将在《中国会计报》和相关网站等媒体宣传,并结集出版。

  财政部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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