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企业会计信息化调查问卷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1〕第 19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1年6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6月28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了解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寻求和研究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对策,根据我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重点课题研究的通知》(财办会[2011]4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问卷调查。请各地会计管理机构积极落实,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做好本次问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类型及样本数量

  1.企业按产权性质分为国有和非国有两大类;按行业主要分为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三大类;按规模分为大、中、小型三类。被列为调查对象的企业须有5年持续经营期,即2006年1月1日前即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省、广东省、吉林省、天津市填报的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600个,新疆自治区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250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150个,其他各地填报的有效样本数量不少于200个。

  为了便于统计分析,样本企业的筛选分布参考比例见附件1,其中,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参见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行业分类标准参见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

  二、问卷类型

  问卷共分两类,一是大中型企业问卷(见附件2),二是小企业问卷(见附件3)。问卷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填写,各类问卷首页均有填写说明。问卷各部分内容均填写完毕后,才为有效问卷。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地在8月31日之前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完成调查问卷填报工作。填报方式为:登录财政部网站后,进入会计司频道,点击“中国企业会计信息化问卷调查”浮标后在线填写。具体网址为:http://kjs.mof.gov.cn/。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会计管理机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次问卷调查工作的交流与联系。请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7月10日之前报我部会计司。

  本次问卷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会计司。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杨海峰赵金光

  联系电话:010-68552530(兼传真)010-68553275

  电子邮件:yanghaifeng@mof.gov.cnzhaojinguang@mof.gov.cn

  附件1:样本数量分配参考表

  附件2:2011年度企业会计信息化调查问卷(登录调查问卷系统查看)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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