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审计署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复函

  • 【法规文号】财综字〔2011〕第 56 号
  •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1年7月1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7月12日
关联知识

审计署:

  你署《关于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经营性收费的函》(审函[2011]3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署所属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内审协会)组织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是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主办的一项全球性考试,其性质为内部审计人员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的职业水平测试,不属于执业准入考试,不体现政府行为,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同意将内审协会在组织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时收取的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考务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照成本补偿原则自主确定。

  二、上述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内审协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使用税务发票,并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和财政票据购领证注销手续。

  三、上述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后,不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内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将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并将第一年有关考试收费情况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的函》(财综字〔1999〕14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323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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