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考〔2012〕第 7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会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2年3月2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3月22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了积极应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等问题,切实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者的正当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进行无纸化考试(机考)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展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同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二、 调整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

  为了研究应对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对策,以及稳妥做好规则制定、考场配置、软件开发、网络测试等准备工作, 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同时,为进一步节约资源,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10月27日

  (星期六)

  9:00-11:30

  经济法基础(含无纸化考试)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初级会计实务(含无纸化考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10月28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收到本通知后,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将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本地区考生,使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备考时间;同时,做好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考务安排及解释工作。

  考试日期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考务工作日程安排、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方案等事宜另行通知。

  在考试组织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010-68530198、68538238、68580683(FAX)

  邮箱:dy@kjzgks.com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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