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明电〔2012〕第 4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会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2年3月3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3月31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近期,国家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为了做好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宣传补贴政策的延续性,明确补贴标准随油价的上调而提高,让补贴对象了解国家补贴政策并对油价变化有正确的心里预期。

  二、要按照《财政部关于预拨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财建〔2011〕149号)的要求,做好出租车、农村客运等行业预拨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价调整、燃油附加等相关配套工作。

  四、中央财政将尽快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2011年度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同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2012年度补贴资金的预拨力度。

  财 政 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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