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6号(关于调整《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 26 号
  • 【法规类别】其他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2年5月2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5月20日
关联知识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驻棉兰总领馆(印尼)、驻新瀉总领馆(日本)、驻蒙特利尔总领馆(加拿大)、驻克莱斯特彻奇总领馆(新西兰)、驻伊基克总领馆(智利)、驻普里什蒂纳领事办公室(塞尔维亚)、驻马尔代夫使馆将实施车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现将调整后的《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予以公告。原海关总署2005年第41号公告附件2《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后的《参加车改试点的驻外使领馆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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