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决定

  • 【法规文号】财会〔2012〕第 12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2年6月1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6月18日
关联知识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在发挥注册会计师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和行业党建活动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勤奋敬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我部《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财会[2011]8号),经层层推荐、社会公示、公众投票、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财政部决定授予丁莉等10位注册会计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国财会战线上的广大会计人员,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以先进会计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事业、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崇尚诚信、严谨细致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勤奋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并积极行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学先进、讲诚信、比贡献、创新业的良好氛围。希望受到表彰的注册会计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财政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共10人)

  丁 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

  方文森    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余瑞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张华滨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

  张 萍    甘肃茂源会计师事务所

  杨剑涛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陈顺兴    河南立信兴豫会计师事务所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徐 华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蒋洪峰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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