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2〕第 24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2年6月2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6月21日
关联知识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因重组合并,自愿向财政部、证监会提出缴销其证券资格许可证的申请。鉴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重组合并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现收回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格许可证。

  目前,全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48家。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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