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方案》(文明办[2012]9号)要求,商务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务领域道德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目标任务
商务领域道德教育和治理活动首先在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零售等窗口行业中进行,在全国文明城市(区)中先行推开,取得经验,再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延伸,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商务领域道德教育和治理活动主要解决商务领域存在的商业诚信道德缺失、企业社会责任淡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屡禁不止等紧迫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在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员工中,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集中治理市场反映强烈的商务诚信问题,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建立维护市场秩序、巩固诚信体系的长效机制。通过教育治理活动,使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市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使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理念不断更新,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三、工作内容
商务领域道德教育和治理活动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商务诚信宣传教育。
2012年9月,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15家单位,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办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商务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开展正面报道,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同时,通过中国网络电视台、百度、中国市场秩序网等媒体,开展“中国信用企业网络展”、“诚信壹百度”、“诚信天下、信用中国——中国微电影大典”等主题活动,达到增强企业及其员工的道德意识,提升道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的目的。
(二)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一是着力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组织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商务、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整改,加强管理。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宣传正面典型,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二是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重点抓好食品全流通管理,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重点抓好生猪定点屠宰,严格淘汰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定点屠宰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药品流通企业按照《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实施“放心药”工程,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三是着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作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相关约束激励机制,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诚信状况和银行授信挂钩。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诚信意识。
(三)切实加强窗口行业规范指导。
指导百货、超市等窗口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承诺、安全管理与责任、应急处置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商品经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所经营的各类商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坚持“货真价实”的原则,抵制虚假促销行为。鼓励百货、超市等窗口行业企业员工发扬“一团火”的工作精神,用亲切温馨的服务态度,使消费者感受到“宾至如归”。
(四)认真抓好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2012年,在全国部分城市的商贸流通行业中开展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重点是从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坚持诚信经营、创建商业品牌等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树立一批诚信城市、诚信企业和先进个人,通过先进典型以点带面,逐步建立健全全国商务诚信体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6月初-6月中旬)。
商务部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印发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商务领域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道德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二)组织实施(6月上旬-8月底)。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各地开展相关工作(7月);配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周”活动,举办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启动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各试点城市商务诚信建设工作平台建设(6月至8月)。
(三)配合督查(7月中旬-8月中旬)。
商务部配合中央文明办对50个全国文明城市(区)的教育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评估商务领域宣传教育工作、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窗口行业规范指导工作和商务诚信建设试点工作。
(四)总结汇报(9月上旬)。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总结商务领域道德教育和治理阶段性工作成效,向当地文明办推荐一批商务领域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单位和个人。商务部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对中央文明办评出的商务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并对下一步建立教育治理长效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商务领域道德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特点、行业特色,提出教育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商会协会的工作积极性,指导相关行业通过制订行规行约、建立信用档案、组织会员培训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落实教育治理的工作相关要求。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争取当地政府及宣传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通过举办现场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宣传,发挥守诚信企业和员工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教育治理活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同时,在各项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中要对守诚信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逐步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长效机制。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