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贸函〔2012〕第 627 号
  • 【法规类别】对外贸易管理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2年8月2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8月22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12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

  二、《商务部关于公布2012年稀土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发[2011]1133号)公布的预留量是根据相关企业2009年至2011年1-10月的出口实绩计算。此次下达的配额量是根据相关企业2009-2011年出口实绩计算,相关企业出口配额量以此为准。

  三、原待审核企业中,包钢集团公司下属的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融信新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及西安西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通过环保核查。上述6家公司第一批应得配额量与第二批配额量一并下达。

  四、请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附件:2012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安排表

  商务部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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