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

  • 【法规文号】财会函〔2012〕第 40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2年9月1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9月12日
关联知识

卢伯卿等144名申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设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及《财政部 工商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 证监会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的通知》(财会[2012] 8号)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名单见附件。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卢伯卿担任。

  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邮政编码:200002。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五、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820万元整。

  六、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请你们持本批复文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登记手续。原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此复。

  附件: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名单

  财政部
  2012年9月12日

附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名单

  

序号

  合伙人姓名

  证书类型及编号

  1

  卢伯卿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518

  2

  范宏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492

  3

  费达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030094

  4

  顾红雨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484

  5

  胡凡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480

  6

  胡旻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2305

  7

  胡媛媛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2192

  8

  华诚洁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2197

  9

  蒋倩倩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486

  10

  金凌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602

  11

  林弘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2346

  12

  刘明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532

  13

  刘卫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2215

  14

  卢莹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310000120489

  15

  陆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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