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74号 关于《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的公告

  • 【法规文号】商务部公告〔2012〕第 74 号
  • 【法规类别】部令公告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10月31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有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15日。

  附件: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0月31日
 

  附件

  2013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农产品 锯 材 万立方米 26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200
活大猪 万头 180
其中:香港 万头 165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8.24
其中:香港 万头 8
澳门 万头 0.24
活牛 万头 5.72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72
活鸡 万只 640
其中:香港 万只 300
澳门 万只 34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金属量) 万吨 1.54
锡及锡制品(金属量) 万吨 1.7
锑及锑制品(金属量) 万吨 5.94
钼(金属量) 万吨 2.5
铟(金属量) 231
白银(金属量) 5387
磷矿石 万吨 100
滑石粉(块) 万吨 75
甘草及其制品 6300
镁砂 万吨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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