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64号(关于密码产品和含密码技术设备的监管)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第 64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30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12月30日
关联知识

  为加强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监管,做好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的准备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于2013年1月1日起试运行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将在北京、上海、南京、深圳四个直属海关试运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密码进口许可证的电子数据发送海关,海关将许可证核销数据反馈国家密码管理局。

  二、进口单位进口列入《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商品,按现行规定办理相关  三、自2013年4月1日起,密码进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系统在全国海关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成熟后,海关总署和国家密码管理局将试行密码进口许可证“通关作业无纸化”。

  四、进口单位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www.chinaport.gov.cn)查询持有的密码进口许可证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口许可证(证样)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管理局
  2012年12月30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