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会〔2012〕第 24 号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12月27日
关联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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