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2年第204号(关于调减部分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监管)

  • 【法规文号】联合公告〔2012〕第 204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2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12月12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机电等类别的22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5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调减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商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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