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答复群众信函

  • 【法规文号】财群蒙字〔1990〕第32号
  • 【发文机关】财群蒙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0年9月9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0年9月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你区乌兰察布盟凉城县公费医疗办公室来信询问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是否享受公费医疗待遇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集体卫生院工作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如果没享受任何(包括本单位的)医疗待遇,可视同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

  二、在国营企业工作的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待遇,按企业劳保医疗的规定执行。

  1990年9月10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