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库〔2003〕第119号
  • 【发文机关】财库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3年11月16日
  • 【法规类别】工商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1年4月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办发[2003]74号),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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