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社字〔1994〕第30号
  • 【发文机关】财社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4年9月28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4年9月2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我部正式设立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为了加强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