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利用合法证照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

  • 【法规文号】工商个字〔1995〕第225号
  • 【发文机关】工商个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5年8月27日
  • 【法规类别】工商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5年8月2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来,一些地方陆续发现有人打着“研究应用《易经》”,“探索生命科学”的幌子,以“咨询、服务”为由,骗取营业执照,宣传伪科学,搞“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这些人假借“科学研究”之名,同时又有合法证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欺骗性,影响很坏。为了打击此类封建迷信活动,促进咨询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把好咨询服务业的核准登记关,不得为打着“《易经》研究”、“生命科学的应用研究”等旗号,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个人或经济组织,核发营业执照。

  二、对申请从事咨询服务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要严格审查其主要从业人员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对易被利用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业,要从严审批。对政策界限不清的行业,要及时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示。对准予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经营范围用语规范,核定其经营范围,防止在营业执照上出现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语句,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三、《易经》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会等纯学术研究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否则,视为非法经营。对以“讲座”、“办班”等名义,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宣传伪科学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清理和查处。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算命”、“看风水”的非法摊点,坚决打击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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