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外经贸计财字〔1996〕第28号
  • 【发文机关】外经贸计财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6年1月30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6年1月3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我部计财司是部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我部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单位领导应予以高度重视,并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产权登记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印发。

  附件: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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