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法律文书的通知

  • 【法规文号】公通字〔1996〕第24号
  • 【发文机关】公通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6年3月22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6年3月2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现将公安部制定的有关法律文书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文书,由各地按照统一式样自行印制。

  在使用这些法律文书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法律文书格式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计算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    计算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公字( )第  号       公字( )第  号

  关于印制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法律文书的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法律文书的尺寸为实际尺寸,制表规格均为1∶1.

  二、文书中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应印制当地公安机关名称,如: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

  三、文书中的“此处加盖有权审批机关印章”,应加盖当地有权审批公安机关印章,如:辽宁省公安厅。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法律文书存根内容,应当与其正文相一致。

  五、在执行中如需增加其他文书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计算机安全监督机构统一制作格式,并报公安厅、局批准。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