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废止】

  • 【法规文号】财预字〔1998〕第105号
  • 【发文机关】财预字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8年3月30日
  •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8年3月30日
  • 【废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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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委、教育(高教)厅:

  为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行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结合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特点,我们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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