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 【法规文号】建标〔1999〕第76号
  • 【发文机关】建标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1999年3月23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9年3月2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 1日起实行。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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