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会〔2000〕第19号
  • 【发文机关】财会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0年9月30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0年9月3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秩序,促进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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