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第40号
  •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2年12月30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2年12月30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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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和《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批准,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委员会对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额度进行了无偿招标。现将《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发证机关严格审查申领许可证企业的《摩托车出口中标登记手册》、《发动机出口中标登记手册》、摩托车产品出口供货证明书和有效出口合同,按照企业中标的国际市场及数量核发出口许可证。对于摩托车产品出口转受让,请根据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办公室出具的《受让证明书》或《摩托车产品出口受让通知》核发出口许可证。

  附件:《2002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2002年<span摩托车产品出口无偿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中标额度》 hspace=0 src="/upload/news/2006/2/25/tianli71282006225100351145.jpg" align=baseline borde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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