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的通知

  • 【法规文号】劳社部函〔2003〕第29号
  • 【发文机关】劳社部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3年2月24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2月2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总工会:

  1994年3月4日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的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替代,现决定予以废止,自即日起不再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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