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协〔2003〕第140号
  • 【发文机关】会协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3年8月20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8月2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士致力于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9月20日前将意见报送我会注册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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