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科教技术便函〔2003〕第260号
  • 【发文机关】科教技术便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3年11月23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11月23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实施新的科技成果登记软件的通知》((2003)国科计便字第39号)要求,我司决定开展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科技成果统计的时间和范围为2002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经我司登记的科技成果。

  二、本次科技成果统计工作须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附后)。

  三、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2003年12月25日前,将科技成果统计数据软盘报我司技术管理处。

  联系人:程天成电话:010-65292802邮编:100736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管理处

  E-mail: chengtc@moc.gov.cn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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