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培训班的函

  • 【法规文号】安监总司函管二字〔2005〕第5号
  • 【发文机关】安监总司函管二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5年4月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4月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005年1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颁布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为了做好《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的宣贯工作,保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决定委托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分期举办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考核评级工作的人员以及各复评机构所有参加考核评级的人员。

  二、培训专业划分和时间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培训分为基础管理、机械、电气、燃爆热工和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5个专业进行,每个专业每期培训5天。

  三、报名方式

  请填写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培训班报名表》,发至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邮编:100055

  联系人:许利民 张文琴

  联系电话:010-63267198

  传真电话:010-63490192

  四、开班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由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决定每期培训班的开班时间及地点,并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和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培训费用(含资料费)由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按规定收取,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也应积极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所需培训资料请直接与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联系。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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