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5]8号)

  • 【法规文号】卫通〔2005〕第8号
  • 【发文机关】卫通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5年5月15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5月1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现发布《体外诊断用品标识》等5项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252-2005 体外诊断用品标识

  WS/T 253-2005 体外诊断医学器具 生物源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

  WS/T 254-2005体外诊断医学器具 生物源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

  WS/T 255-2005 临床检验医学  参考测量实验室

  WS/T 256-2005 人群尿氟正常值

  以上标准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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