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暂停受理国有矿山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2005〕第 523 号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5年9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关联知识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进一步推动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暂停受理国有矿山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赠国家资本金事宜。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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