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

  • 【法规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0号
  •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6年8月30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6年8月3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5分纸币,主色为墨绿、浅翠绿色,正面图案为轮船,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伍分”字样。

  (二)1953年版2分纸币,主色为蓝、浅蓝色,正面图案为飞机,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贰分”字样。

  (三)1953年版1分纸币,主色为茶、米黄色,正面图案为汽车,背面图案为国徽和汉、蒙、维、藏四种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壹分”字样。

  二、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兑换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三、兑换期结束后,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持有者可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继续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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