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废止】

  • 【法规文号】财建(2010) 第249号
  • 【发文机关】财建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日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0年6月2日
  • 【废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