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现将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3.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