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 【法规文号】食药监办函〔2011〕第109号
  • 【发文机关】食药监办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1年2月1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2月16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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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

  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财企〔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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