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 【法规文号】国家发改委令〔2012〕第13号
  • 【发文机关】国家发改委令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3月2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3月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防止腐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二?一二年四月二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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