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领导人员述职工作的补充通知

  • 【法规文号】财文资便函〔2013〕第 7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会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3年3月2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3月25日
关联知识

有关中央文化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领导人员述职工作的通知》安排,定于2013年4月9日和11日在财政部集中开展中央文化企业领导人员述职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述职人员为各有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为法定代表人)。

  2、企业述职将分组进行,每家企业述职时间为10分钟,每组述职结束后进行座谈。述职内容以企业发展情况报告为基础,重点汇报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未来的发展设想。

  3、述职地点为财政部文资办会议室,每家企业按已定顺序发言(具体分组安排和时间、地点见附件1)。

  4、请各企业提前将《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述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盖章传真至文资办。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调整,请事先联系协调。

  联系人:王昱吴胜辉

  联系电话:(010)68553738(传真)、6855374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707房间

  附件:

  1.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述职会企业分组情况

  2.2012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述职人员报名表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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