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次报名的考生及其他相关考生办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 【法规文号】财考办〔2013〕第 118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2013年5月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3年5月6日
关联知识

  2013年5月6日--5月15日,各地方考办将对已完成网上预报名的首次报名考生及其他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请相关考生按照地方考办报名简章的要求,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和网上交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完成网上预报名并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主要包括:

  1.首次报名考生;

  2.应届毕业生;

  3.需要更换照片的非首次报名考生;

  4.需要补报有关考试科目的考生;

  5.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考生。

  二、5月6日—5月15日,各地方考办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可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为该期间每日8:00—21:00。

  三、5月16日—5月17日,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考生,可继续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为该期间每日8:00--17:00。到5月17日17:00,网报系统关闭。

  四、为了保证考生信息的安全,在考生完成网上交费后,财政部考办会将考生的信息进行转移。5月6日—5月17日,考生如需要查询报名交费是否成功,可登录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五、按照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的要求,5月6日—5月15日,欧洲考区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

  六、除上述时间外,考生将不能在网上进行任何操作。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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